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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事項名稱 |
《二孩生育證》申請審批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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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處室 |
蓮湖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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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人 |
蓮湖區管理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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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規依據 |
1、《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2、《陜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3、西安市、蓮湖區有關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具體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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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申辦條件 |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計劃生育第二個子女: 1、經市級病殘兒醫學鑒定小組鑒定,第一個孩子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但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2、婚后患不孕(育)癥,符合《收養法》規定收養一個子女后病愈懷孕的; 3、夫妻雙方均為在全國一千萬以下少數民族的; 4、夫妻雙方均為歸國華僑的; 5、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 6、再婚夫妻一方已有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的。 (二)夫妻雙方是農民的,除適用以上六款的規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計劃生育第二個子女: 1、男到獨女家結婚落戶的; 2、夫妻一方屬非遺傳性殘疾失去勞動能力的; 3、夫妻雙方只有一個女孩的。 夫妻雙方戶籍均為城市農業戶口,以非農業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不適用以上1、3款規定。 (三)凡符合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生育間隔時間不得少于四年,但女方年滿二十八周歲以上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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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材料 |
除必須填寫《二孩生育證》申請表一式三份、具備結婚證書(復印件)和女方戶口簿(復印件)或其他的戶籍證明外,不同條件還應分別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經市級病殘兒醫學鑒定小組鑒定,第一個孩子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但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1)已通過鑒定的《獨生子女病殘兒醫學鑒定診斷審批表》 2、婚后患不孕(育)癥,符合《收養法》規定收養一個子女后病愈懷孕的: (1)經指定的兩個市級以上醫院的檢查診斷證明 (2)合法收養手續 3、夫妻雙方均為在全國一千萬以下少數民族的: (1)夫妻雙方戶口簿或身份證復印件 4、夫妻雙方均為歸國華僑的: (1)地、市僑務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5、 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 (1)夫妻雙方各自的《獨生子女證》。如果本人是獨生子女,但沒有領取《獨生子女證》,應由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委會或社區居委會)出具證明 6、再婚夫妻一方已有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的: (1)初婚未生育過的、喪偶的應由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委會或社區居委會)出具婚育狀況證明 (2)離婚的出具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書、調解書 (3)未婚生育過一個子女的,應由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委會或社區居委會)出具婚育狀況證明,并提供法院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書和計劃生育部門已處理手續 7、男到獨女家結婚落戶的: (1)村委會出具的男方到有女無兒戶結婚落戶證明 8、夫妻一方屬非遺傳性殘疾失去勞動能力的: 參照民政部1989年《革命傷殘軍人評定傷殘等級標準》掌握 9、夫妻雙方有一個女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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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處理流程 |
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并要求生育孩子的夫妻,須按下列程序辦理審批手續: 1、夫妻雙方向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向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并附有關證明; 2、經單位或村委會、居委會核實后報單位或村委會、居委會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查; 3、女方單位或村委會、居委會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農工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將審查意見及有關材料報送區計劃生育局; 4、區計劃生育局對于材料齊全符合條件的,應在自接到審查意見及有關材料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并決定是否發給生育證;對不予發給生育證的,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人。特殊情況,辦理時限可以延長兩個月; 5、領取二孩生育證后懷孕的,不得因性別選擇終止妊娠。溺嬰、棄嬰或者因性別選擇終止妊娠要求再生育的,不發給生育證。 |